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两则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国家药监局关于广州爱芯达电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

(2021年第34号)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爱芯达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企业部门职责和权限不明确,如仓库在组织机构图中归属于生产部,但在部门职责规定中又规定了综合部负责仓库管理,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方面


企业批号20200620的医用红外体温计生产记录无签字,批号20200405的电子体温计生产记录中体温计红线的物料采购单号填写错误,未能提供批号H20201022-01的电子体温计生产记录中显示的5250台成品裸机的生产记录,不符合《规范》中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三、质量控制方面


企业成品检验规程中,患者漏电流项目未按照GB9706.1要求明确正常状态下的直流和交流的判定标准;电子体温计耐压测试电压值500V(规程中)与实际测试电压值4KV(记录中)不一致,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


四、销售和售后方面


企业销售记录无法追溯,如批号20200413和20200630的医用红外体温计、批次202004105的电子体温计的销售情况均未在《销售合同管理台账》中进行登记,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五、不合格品控制方面

  

企业未能提供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中间品的处置记录,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要求。


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该企业已对上述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涉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该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5月27日




广州南雪药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南雪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南雪药业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1384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1671820990B
企业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南岭龙岗路6101室、201
检查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该企业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无从业健康证明等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程对半成品等检验和记录、不合格物料存放不规范等问题;在厂房和设施、设备方面存在人流和物流走向不合理、设备清洁消毒不到位、水处理系统未按规程维护保养等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按制度规定进行首件检验、工艺规程不齐全等问题。
处理措施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法查处,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产品注册人、备案人涉及其他省(区、市)的,及时通报有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缺陷和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发布复产公告前,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整改和复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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