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保障协理员等2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 32号)。其中,《计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完成。
《标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计量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了依据,更好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标准》将计量员划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各等级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依次递进。计量员职业定义为从事仪器、仪表、设备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试等工作的人员,并将计量员分为十个工种:长度计量员、力学计量员、热工计量员、电学计量员、无线电计量员、时间频率计量员、声学计量员、化学生物计量员、光学计量员、电离辐射计量员,其中将“化学计量”修改为“化学生物计量”,为国内首次在标准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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